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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学院开展2025-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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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6年09月0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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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学院2025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:

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,科学客观评价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,按照《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西交校学生〔2025〕25号)相关规定,现启动2025级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认定工作,9月23日前完成全部流程。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本次评价采取线下申报、分级评审模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价实施程序

(一)学生自主申报阶段(9月9日—9月14日)

1. 学生对照体育学院研究生综测实施细则(详见附件2),填写《体育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》(见附件1),梳理佐证材料,完成自评申报;材料填写时应实事求是,不得夸大、虚报;

2. 导师审核学生全部申报材料,核实成果真实性、学术规范性,签署导师审核意见;

3. 班级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开展民主评议,在登记表中如实填写评议意见。

4.在班级初评中,思想品德合格、学术(实践)创新能力合格、体美劳素养达标的同学,请同步提交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,便于一同核算学术成果分、社会工作分分值。

(二)学院公示评审阶段(9月14日—9月22日)

材料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集中评审召开认定会议,确定综测等级,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。无异议后,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在《体育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》(见附件1)中明确认定意见,并在“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意见”栏签字确认。

(三)材料报送与校级备案阶段(9月23日)

学院公示无异议后,于9月23日17: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。

二、班级报送材料清单

(一)纸质版材料

1. 《体育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》(附件1);

2. 《体育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等级汇总表》(附件3)。

(二)电子版材料

1. 《体育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定等级汇总表》(附件3)。

三、评价注意事项

1. 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表现、学术(实践)创新能力、体美劳素养三个部分,各部分采用“记实”与“评议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项评价,综合各分项评价结果,形成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。

2. 思想品德表现评价结果为“优秀”且学术(实践)创新能力和体美劳素养综合成绩为前40%者,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“优秀”;思想政治表现评价结果为“不合格”者,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“不合格”;其余参评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根据学院实施细则评定为“合格”或“不合格”。

3.同一事项或成果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限使用一次,不同部分、不同学年间不可重复申报使用。研究生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如有弄虚作假行为,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查并重新评价,并将该行为记为思想品德表现负面行为,同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
体育学院学生工作组

2026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