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体育学院全体学生: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启动我校2023-2024学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体育学院本次专项奖学金名额如下:
四川国经奖学金(创新类)(研):1
“拓及”专项奖学金(学校范围)(本研):1
黄山教育助学金(本研):1
双优基金(由于奖项评选与学生体育成绩、体育竞赛等情况相关,各学院结合学生实际,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推荐,推荐人选可视情况增减)(本研):0-2
一、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
(一)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(11月15日-11月18日)
请申请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的学生根据《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》(西交校学生〔2023〕9号)(见附件1),结合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定办法(见附件2),于2024年11月18日下午17:00前登录扬华素质网后台“学生资助”“奖助学金评选”版块,按照各奖项的评选要求,如实、认真地填写申请信息,完成网上申请提交(提交后请再次登录个人后台进行复核,确保申请提交成功)。此外,研究生还需在申请页面最下方“打包附件”处上传《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(2024)》(见附件3,需本人与导师手签签字,扫描为PDF文件上传)。
所有申请学生需填写附件4:XX学院2023-2024学年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(研究生),并于2024年11月18日下午17:00前发送至辅导员处。同时填写附件5: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金申请审批表并于2024年11月18日上午12:00前提交至辅导员处。
特别说明:请各位申请人仔细填写《一览表》中学生基本信息、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获奖信息,确保与《审批表》、《荣誉清单》及其支撑材料保持一致。
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、导师明确推荐意见(仅研究生)、学生工作组审核、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的程序开展学院评审工作,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于11月22日之前将评审结果通过奖助学金评选系统提交给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工作处),并将评审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工作处)相关科室。
(二)学校评审阶段工作安排(11月22日-11月30日)
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工作处)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,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,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获奖名单。
二、注意事项
1.各奖项申请者的支撑材料须为2023-2024学年所获得的荣誉及学术科研成果。
2.本次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在线上进行,评审结果以线上审批结果为准。
3.研究生学术科研成果及荣誉以《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学术科研及荣誉材料清单(2024)》为准。
4.原则上相关奖项申请审批表签字一律手签,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。
5.原则上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之间,专项奖助学金和国奖不可兼得。
6.学生在专项奖助学金申请和评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学校将撤销其所获奖励,追回奖助学金和证书,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。
体育学院学生工作组
2024年11月15日